王霞被控遗弃罪变更强制措施、取保候审申请书 |
分类:时事点评 时间:(2014-09-02 16:50) 点击:458 |
变更强制措施、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: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孙爱文律师 通信地址及联系方法:北京市北三环中路安贞华联仟村商务大楼A座1207室,电话;13801399115。 犯罪嫌疑人王霞、女,1990年3月4日出生,汉族,现住北京市新安里16楼5门402号,罪嫌疑人王霞遗弃罪一案,于2014年 7月29日被刑事拘留,现羁押于北京大兴看守所。 申请事项:对王霞 变更强制措施、申请取保候审。 申请理由:犯罪嫌疑人王霞无前科劣迹。罪行较轻,现已彻底悔罪,其产后未能获得医疗护理,现仍在出血,身体及其虚弱,时常腿部抽筋,并时常出现昏厥,须所外诊治,再者其孩子只有一岁多,需要母亲抚养,不宜关押、所犯罪行为一念之差,其本身现无人身危险性,为确贯彻刑诉法人本的精神,采取非羁押的方式,根据王霞亲属的要求,本人为王霞提出申请取保候审。其保证人是何彬(王霞之夫,汉族25岁,联系电话:13552155741,住北京市新安里16楼5门402号,)保证王霞遵守有关规定,遵纪守法,随传随到,不干扰证人作证,不作毁灭伪造证据和串供的行为。保证随时向公安机关报告被取保候审人的情况。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36条、第 65 条之规定,特提出申请,请予批准。 此致;北京大兴公安局; 申请人: 北京市易行律师事务所律师; 2014年7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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